作者:
admin
日期:
2008-01-05
本标准是对GB3819-83《纺织织物--以回复角表示折叠试样折痕回复性的测定》进行修订。本标准包括两种试验方法,其中折痕水平回复法等效采用ISO2313:1972((纺织品以回复角表示水平折叠试样的折痕回复性的测定》;折痕垂直回...
前言
本标准是对GB 3819-83《纺织织物--以回复角表示折叠试样折痕回复性的测定》进行修订。本标准包括两种试验方法,其中折痕水平回复法等效采用ISO 2313:1972((纺织品 以回复角表示水平折叠试样的折痕回复性的测定》;折痕垂直回复法根据我国目前的测试仪器及技术条件加以修订。
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,作了如下技术内容的修改:
本标准重新确定了两种方法的定义,规定了以试样卸除负荷后5min读得折痕回复角作为试验结果。
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,同时代替GB 3819-83。
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。
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科技发展部提出。
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国家棉纺织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李晓雯、王敏珠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纺织品 织物折痕回复性的测定 回复角法 Textiie fabrics---Determination of the recovery from
creasing of a folded specimen by measuring the angle of recovery
GB/T 3819-1997
代替 GB 3819-83
1、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折痕回复角表示织物折痕回复性的两种测定方法,即折痕水平回复法〈简称水平法)和折痕垂直回复法(简称垂直法)。
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纺织织物,不适用于特别柔软或极易起卷的织物。
2、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 6529-86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
GB 8170-87 数值修约规则
3、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
3.1 折痕回复角 creaserecoveryangle
在规定条件下,受力折叠的试样卸除负荷,经一定时间后,两个对折面形成的角度。
3.2 折痕回复性 creaserecoveryproperty
织物在规定条件下折叠加压,卸除负荷后,织物折痕处能回复到原来状态至一定程度的性能。
3.3 折痕水平回复 creaserecoveryhorizontally
试样折痕回复时,折痕线与水平面平行,测量回复角度的方法。
3.4 折痕垂直回复 creaserecoveryvertically
试样折痕回复时,折痕线与水平面垂直,测量回复角度的方法。
4、原理 一定形状和尺寸的试样,在规定条件下折叠加压保持一定时间。卸除负荷后,让试样经过一定的回复时间,然后测量折痕回复角,以测得的角度来表示织物的折痕回复能力。
5、装置 5.1 按有关产品标准或有关方面的协议取样,或按照附录A的取样方法。
5.2 新近加工的或刚经后整理的织物,在室内存放至少六天后再取样。
5.3 要求样品具有代表性,保证试样没有明显的折痕及影响试验结果的疵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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